各单位、各学院:
关于教职工申请租赁公有住房初步排序名单的通知公布之后,部分教职工对个人工龄等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请将意见报给各学院各单位组织人事干事或办公室。由各学院各单位逐条登记教职工意见,对照核查个人档案,并复印相关材料,统一查档后于5月15号(星期二)前送交人事处进行核对,然后由后勤基建处重新计算排序,再行公布第二榜。
人事处
后勤基建处
2012年5月10日
各单位、各学院:
关于教职工申请租赁公有住房初步排序名单的通知公布之后,部分教职工对个人工龄等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请将意见报给各学院各单位组织人事干事或办公室。由各学院各单位逐条登记教职工意见,对照核查个人档案,并复印相关材料,统一查档后于5月15号(星期二)前送交人事处进行核对,然后由后勤基建处重新计算排序,再行公布第二榜。
人事处
后勤基建处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