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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售我校东院集资楼工程(一期)地下停车位的通知

东院小高层住宅各集资户:

  按照学校2011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我处定于近期出售东院集资楼工程(一期)地下室的停车位(人防地下室共建有车位约100个)。经认真研究,本着公平竞争、就近选择车位的原则,东院集资楼地下停车位由我校教职工自主购买,教职工按照付款先后顺序选择车位位置(先付款的教职工可优先选择车位,原则每户教职工只能购买一个停车位)。具体出售方案如下:

  一、购买方案:

  该工程的地下停车位由教职工按54000元/位计价购买(使用面积约18平方米),车位不再分面积大小。同时,考虑到《2011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决议纪要》中暂未明确车位购买使用年限,我处根据《师政后勤[2006]5号文》有关规定,地下室车位只有使用年限,使用年限20年,使用期满后由学校管理部门另行竞标。

  (一)购买车位手续办理时间:2012年6月27日~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办理地点:后勤基建处四楼会议室(交款时可刷银行卡)

  (三)需提供材料:教职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户主事务繁忙不能前来,可委托配偶或父母代为办理。代理人除应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其他人(只限为校内)代为办理,需出具户主认可的“户主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为我校教职员工)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以上办理材料请教职工(或委托人)自备复印件1份上交存档。

  二、出租方案:

  考虑到实际情况,地下停车位难免会出现部分余留,余留部分出租给教职工使用,每个车位租金150元/月(校长办公会议已通过),车位出租所得租金上缴学校。

  (一)租用车位手续办理时间:2012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办理地点:后勤基建处四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材料:教职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户主事务繁忙不能前来,可委托配偶或父母代为办理。代理人除应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其他人(只限为校内)代为办理,需出具户主认可的“户主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为我校教职员工)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以上办理材料请教职工(或委托人)自备复印件1份上交存档。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由于车位紧张,现有车位将首先保障我校东院小高层住宅77#~79#楼(原施工号1#~3#楼)集资户购买、停车。

  (二)购买东院集资楼工程(一期)地下停车位(含租用)的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禁止占用他人的车位停放车辆,否则将按学校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后勤基建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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