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教职工:
目前,我校已完成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工住宅前三类教职工的选房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工住宅置换、出售工作实施细则》,所有类别购房户“缴纳房款时间为选房后7天内,根据所选房型的价格,在签订购房协议书前,付总房款的40%,交款后统一转市房改办验资。”请已选房未缴纳房款的教职工尽快交款。已选房的教职工如在2014年12月20日前未缴纳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已选房源另行处理。
后勤基建处
2014年12月11日
各购房教职工:
目前,我校已完成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工住宅前三类教职工的选房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工住宅置换、出售工作实施细则》,所有类别购房户“缴纳房款时间为选房后7天内,根据所选房型的价格,在签订购房协议书前,付总房款的40%,交款后统一转市房改办验资。”请已选房未缴纳房款的教职工尽快交款。已选房的教职工如在2014年12月20日前未缴纳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已选房源另行处理。
后勤基建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