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教职工:
根据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职工住宅建设项目选购工作安排,学校于12月9日对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第四类人员报名表(第二榜)进行了公示。第二榜公示后,根据教职工的反馈意见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新排序名单予以公示(第三榜,即定榜)。同时,现将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5年1月4日~1月6日(星期日、一、二,详见选房时间安排表)。根据现有房源实际情况,房源数量有限,故选房时间仅为参考时间。
二、选房地点
育才路15号65栋一单元101室(从朝阳路朝阳乡政府与朝阳乡菜市场路口往朝阳乡高层次人才市场运作房方向进入即可,亦可从育才校区学生公寓15舍北侧的便道通往高层次人才市场运作房小区。咨询电话:0773-5871986,18174160060)。
三、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选购住房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2月20日起,报名购房的第二类、第三类教职工可到选房地点朝阳办公室(育才路15号65栋一单元101室)观看沙盘、剩余房源情况。
(二)若选房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选房,可提前委托家人(或同事),委托人于选房时间持选房人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代选。为避免影响后续教职工的选房,未按时到达选房者,将由排序后一位的教职工顶替,依此类推。
四、选房流程
(一)排号:每批选房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选房等候区,工作人员将根据教职工排名进行叫号选房。
(二)等候:未叫到号码的教职工可在等候区休息等候,请老师们耐心等候,不可离开等候区,等候叫号选房。若错过叫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责任自负。
(三)选房:由主持人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叫号选房,每批次10人,并在40分钟内确认选房。选定房源后,现场办理有关手续。未选中的购房人员请按规定离开选房区。同时,凡在备注栏标有“*”号的教职工(排分相同的),请在当天选房时段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以便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四)签协议:购房人员选定房号后,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其他手续。选房后,教职工根据所选房型的价格,在10天内凭选房确认书等有效证件缴付总房款的40%,用于市房改办验资。
五、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购房教职工,并调整和安排好相关教职工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第四类人员报名表(第三榜)
2、育才校区东院第三期教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第四类购房人员选房时间安排表
育才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