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桂林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后印发了《桂林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创城办〔2017〕6号)和《关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市创城办〔2017〕9号),现将《办法》和《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桂林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创城办〔2017〕6号)
附件2:关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市创城办〔2017〕9号)
附件3:桂林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责任区一览表、城区联系部门一览表
学校爱国卫生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下载: 附件1:桂林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创城办〔2017〕6号)
附件2:关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市创城办〔2017〕9号)
附件3:桂林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责任区一览表、城区联系部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