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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质量,强化投资控制,保证图纸设计深度,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基建处是项目工程设计管理部门,审计处、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参与配合。

第三条 《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一)根据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由基建处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意见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在处内征求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二)《项目设计任务书》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建筑规模、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功能设置、平面布局、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

第四条 投资控制

设计单位应配备具有较高专业资质、熟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熟悉建筑市场行情、具有较强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的造价工程师,在保证质量、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中批复的投资金额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超出设计概算后,设计单位需免费优化设计。

第五条 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分为方案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基建处组织审核,相关部门配合。

(一)方案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基建处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审查要求是:是否符合学校整体风貌;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功能布局是否合理。基建处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提交给设计单位修改方案设计。

2、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签字确认,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需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3、设计方案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方案设计图,报送桂林市规划局审批。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基建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任务书》一致;(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是否满足预算编制要求;(3)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

2、基建处汇总审查意见反馈给设计院,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

第六条 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分预算编制前的图纸会审和开工前的图纸会审。

(一)预算编制前的图纸会审

基建处负责组织审计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前的图纸会审,按会审意见要求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纸设计后送审图公司进行审图,审图完成后委托预算编制单位编制预算。

(二)开工前的图纸会审

工程开工前,基建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会审记录须经现场代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

在各阶段的图纸会审后,基建处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确保预算编制的深度并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 

第七条 该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基建处

                    2019年09月01日

 

 

 

附件:

工程设计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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