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文件法规 地方文件法规 校内规章制度 处内规章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责任制(试行)

一、项目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国家建设法规和建设程序,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严格按规程办事;

3、督促和审定项目负责人配合进行编制、审查、上报所负责项目年度基建计划情况。

4、牵头负责所属项目的立项、报建、工程造价、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工程款的审核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把关和协调工作。

5、对所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进行量化考核。

二、技术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国家建设法规和建设程序,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严格按规程办事;

3、负责督促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有序开展项目的前期、施工管理、审核工程进度款、进行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4、负责指导和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施工技术难题。

5、负责审核工程现场的变更签证和审核工程量。

三、项目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国家建设法规和建设程序,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严格按规程办事;

3、配合编制、审查、上报所负责项目年度基建计划;

4、配合所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及开工报建手续的办理工作;

5、配合所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6、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审核工程合同和工程款的支付等工作;

7、负责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计划统计工作,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计统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9、协调和检查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组织整体验收、审查阶段验收,配合工程决算初审和后评估评价等工作;

11、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工程合同等全部材料的流转、签订、履行及归档等工作;

12、负责监督联系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保修和处理用户意见。

 

 

                    基建处

                 2019年8月20日

 

 

 

 


广西师范大学基建处
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  联系电话:0773-3698339
邮箱:hqjjc@mailbox.gxnu.edu.cn  微信号:gxnuhqjjc
Copyright© 版权所有:广西师范大学基建处 桂ICP备05000954号-1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